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认真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范实施生猪屠宰检疫操作技术和流程,全面提升吉林市动物检疫率和检疫质量,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察一大队召开了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部署会议。监察一大队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驻生猪屠宰企业官方兽医共计1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2021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监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一是督促生猪屠宰企业严格履行落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病死动物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动物进入屠宰场。二是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切实做好动物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工作,规范填写工作记录,按规定保存备查。三是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及非洲猪瘟自检相关规定。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督促企业按照《吉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处理。
会议强调,生猪屠宰检疫,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肉食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八条禁令”,从违法案例中吸取教训,查找存在不足,增强工作责任心。所有官方兽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自律,坚决做到工作认真、职责清楚、检疫到位、程序规范、记录详实,按照有关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切实把好生猪屠宰检疫申报关、待宰检查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无害化处理关,坚决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