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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拟订。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流通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协调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参与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依法监管工作。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疫情并组织扑灭;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渔政、渔港、渔船的监管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九)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拟订农业科技、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十一)承担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组织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十五)牵头农业产业化工作,联系协调粮油、畜牧、渔业、蔬菜、水果、茧丝绸、中药材、棉花、茶叶等十大主导产业主管单位;牵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受理有关农民负担问题的举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牵头农科教统筹工作,统筹规划农业农村经济、科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牵头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制定农资市场监管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和民生工程有关工作;配合省统计局做好农业农村经济相关统计工作。
(十六)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和委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0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省农委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省农机局本级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省渔船检验处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省植物保护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6 |
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省农村能源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8 |
省种子管理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9 |
省土壤肥料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0 |
省农业生态环境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1 |
省蚕桑服务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2 |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3 |
省优质农产品基地管理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4 |
省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5 |
省农业科技成果办公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6 |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17 |
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8 |
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19 |
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0 |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1 |
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2 |
安徽生物工程学校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23 |
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4 |
省农机推广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5 |
安徽电气工程学校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26 |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27 |
省农机监理总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8 |
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9 |
省农业展览馆(省农业博物馆)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30 |
省鱼病防治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绿色增效示范行动,开展粮食绿色增产、畜牧绿色低碳循环、渔业绿色健康养殖、特色农业绿色增长、休闲农业绿色体验模式攻关,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开展品牌建设示范行动,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加快农业“三品一标”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科技推广示范行动,开展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农艺农信融合、产学研推融合和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融合试点。开展主体培育示范行动,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改革创新示范行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1688.5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688.5万元,来自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168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937.4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4.3万元,占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4.2万元,占0.9%;农林水支出69371.3万元,占84.9%;住房保障支出721.3万元,占0.9%。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688.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937.4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4.3万元,占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4.2万元,占0.9%;农林水支出69371.3万元,占84.9%;住房保障支出721.3万元,占0.9%。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育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6937.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97.8万元,降低19.7%,主要是安徽电气工程学校基本建设经费预算减少。其中,“中专教育”预算6684.8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三所职业中专学校支出;“成人教育”预算169.2 万元,“广播电视学校”预算55.4万元,主要用于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支出;“培训支出”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农民培训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894.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90.2万元,增长8.1%,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746.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2147.4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764.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08.2万元,降低21.4%,主要是2015年度部分预算单位非税收入超收,2016年以财政拨款安排有关单位使用。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298.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465.4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69371.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692万元,增长12.5%,主要是新增省农委事业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395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预算2596.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机关服务(农业)”预算19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服务中心支出。“事业运行(农业)”预算3166.4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预算34527.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病虫害控制”预算109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等方面的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算28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执法监管”预算45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支出。“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预算24万元,主要用于渔船检验培训支出。“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预算9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补助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预算21万元,主要用于特色农产品基地管理经费支出。“其他农业支出”预算844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预算305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民培训(民生)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721.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10万元,降低13.2%,主要是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分类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政策改变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16.6万元,“提租补贴”预算204.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43.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34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7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57.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81958.5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事务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819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688.5万元,占99.7%;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270万元,占0.3%。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819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3.4万元,占18.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6445.1万元,占81.1%,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发展改革支出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委本级行政和省农机局本级、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省渔船检验处、省植物保护总站、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省农村能源总站、省种子管理总站、省土壤肥料总站、省农业生态环境总站、省蚕桑服务站等1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31.1万元,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8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9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各单位共有车辆5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部门预算批复了农业生产发展-绿色增效示范行动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科技推广示范行动专项资金、农业生产发展-主体培育示范行动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发展-品牌建设示范行动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发展-新型农民培训、省农委事业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农业管理业务经费、农业生产发展-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预算拨款56787.2万元;其他项目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6.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7.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