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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各类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主体在省外城市设立青海特色农产品省外营销窗口(以下简称“省外营销窗口”),推动青海特色农产品 “走出去”战略步伐,扩大青海特色农牧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我省名特优特色农畜产品对外销售渠道,充分发挥省级财政市场营销专项资金的宏观导向作用,根据《青海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第一批切块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19〕164号)、《青海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19年重点支持项目农牧业发展等切块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19〕217号),现就申报2019年度青海特色农畜产品营销促销省外“窗口”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范围:各类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主体在省外大中城市设立的新建或已建的以经营青海特色农产品为主的展销店、体验店、专营店、连锁店等实体店。
原则上2018年已经扶持过的项目不在此次扶持范围。
二、扶持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先建后补、扶优扶强”的原则,依据省外城市区位功能、企业投资规模、门店展销经营规模等,按照不同扶持比例,择优扶持省外营销窗口建设项目,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店面租赁、配套冷链设施建设和品牌宣传等。
三、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2020年
四、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请详细参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支持特色农产品省外营销窗口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农市〔2019〕129号)(已在5月份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官网网对外发布)。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请于2019年9月1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信息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审核公示: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相关专家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拟扶持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青海农牧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扶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实地考察后最终确定。
七、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信息处 联系人:赵志平 杨旭东 联系电话0971-611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