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黑龙江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林场建设支持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允许以镇或县为单位统一申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
2021—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共安排3.8亿元,支持黑龙江省21个县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点带面推动中央部署落地落实。在项目带动下,各项目县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完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2024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谋划、申报、审核、实施和监管等环节工作要求,重点支持村内道路硬化、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导则》要求,各地以县(市)为单位申报项目,组织常住人口较多、村庄规划已编制审批、农民建设意愿强烈、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基层组织完备、未来将长久存续的聚集提升类行政村实施建设,加快补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短板。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政策规定,支持伊春市林区将已完成棚户区改造、聚集程度高、产业基础好、基层组织完备、领导能力强的林场所在村纳入项目范围。
二、关于将森工林场人居环境整治一并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
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木材安全、保护黑土地、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森工林场是林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的前沿阵地,提高林场基础设施水平有助于提高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增强林区发展活力,对提升森林质量和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始终十分重视森工林场建设,国家林草局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林业行业及执法能力建设专项,加大对重点国有林区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改善重点国有林区用水、用电及公共基础设施。由于森工林场和地方农村相关项目申报主体的行业管理归口不同,合并投资专项暂不具备操作性。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进一步指导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根据实际情况系统谋划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助力黑龙江省宜居宜业和美林场建设。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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