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发布《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二批)(长江流域)》(以下简称《名录》)。为何要不断强化栖息地保护?《名录》对于进一步保护珍稀水生野生动物有何重要意义?具体有哪些措施?就读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庄平。
从“全面禁渔”向“系统修复”升级
“5年来,这场覆盖‘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生态休养生息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部分水域重现‘鱼翔浅底’的生机。”庄平说,长江十年禁渔时间已经过半,保护工作到了从“全面禁渔”向“系统修复”升级的关键节点。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名录》,不仅是一份地名清单,更是一份清晰的生态修复“作战图”,标志着长江大保护正从以“禁”为主的防守阶段,迈向以“修”为核的主动治理新维度。
长江十年禁渔近5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决策的前瞻性与正确性。据监测数据,长江中下游多个监测断面的鱼类资源密度、物种数均呈现恢复性增长趋势,一些消失多年的珍稀鱼类重新现身。庄平比喻单一禁渔措施如同重症病人止住了病情发展,但若要使机体真正恢复健康还必须修复其受损的器官和组织功能。他说:“对长江而言,这些关键的‘器官组织’就是水生生物赖以生存、繁衍的各类重要栖息地——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2017年,原农业部发布第一批重要栖息地名录,将湖北省长江新螺段、天鹅洲等水域列为长江江豚重要栖息地,强化了对长江江豚的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栖息地是长江十年禁渔保护成效的直观反映。然而近年来,重要栖息地的功能退化或丧失,仍是制约部分珍稀水生物种恢复的关键因素。
“此次《名录》在第一批栖息地名录基础上,新增27个栖息地,涵盖18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9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集中分布水域。”庄平说,江苏长江南京段等11处长江江豚重要栖息地,以及上海长江口中华鲟重要栖息地、陕西太白河川陕哲罗鲑重要栖息地等都在此次新增的栖息地名录。
“栖息地保护的目的是重新构建和完善水生生物完成其完整生命史所必需的空间与环境条件,从根源上提升生态系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只有将禁渔所保护的‘鱼’与修复所营造的‘家’结合起来,保护成效才能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庄平认为,《名录》的发布,使管理边界、保护责任有了刚性约束,有助于构建更精准全面的保护网络。
《名录》发布标志着开启精准保护时代
“《名录》的发布不是简单的区域划定,而是一次深刻的保护逻辑转型,标志着精准保护时代的开启。”庄平认为《名录》发布的核心意义体现在多个层面。
过去,科学家们知道哪些区域对中华鲟、长江江豚、长江鲟、川陕哲罗鲑等重点保护物种至关重要,但这种认知多停留在研究报告和图纸上,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和强制保护效力。庄平说:“《名录》以公告形式,将27处科学认定的重要栖息地,转化为国家法律和政策明确要求必须予以特殊保护的具体地理空间。实现了从‘生态认知’到‘法律空间’的跨越。”
其次,《名录》详细列出了每处栖息地的地理位置、涉及的保护物种等,管理者可以依据《名录》,针对每一处栖息地的具体功能和威胁因素,量身定制“一地一策”的保护与管理方案。例如对“宜昌中华鲟产卵场”的核心区,可能需要实施季节性的航道管制与噪声控制;而对“鄱阳湖长江江豚索饵场”,则需要重点保障其水文节律和饵料资源。庄平认为,《名录》彻底解决了以往“知道重要但不知具体何在、保什么”的管理模糊性问题,可以做到精准施策。
“过去,散落在各地的栖息地如同生态孤岛,而此次《名录》在第一批栖息地名录基础上新增了27个栖息地,进一步织密了栖息地保护网络,有助于引导沿江各地识别并串联起这些关键生态节点。”庄平认为通过以栖息地为基点,规划建设生态廊道,可以有效连接被大坝、堤防隔断的种群交流通道,降低栖息地碎片化效应。这标志着长江生态保护开始从守护一个个独立的“点”,转向构建一张功能互补、有机联系的生态安全“网”,构建了从“单点保护”到“网络协同”的格局。
多维度融合构筑栖息地保护
“栖息地就是鱼儿的家,《名录》的发布是起点而非终点。”庄平认为,未来需要以栖息地保护为重要抓手,努力构建一个多维度融合、多部门协同的系统治理体系。
“栖息地的保护要在明确的法律边界内,需要实施严格空间管控,严格限制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涉水工程与人类活动。同时,要开展以栖息地保护为目标的地形改造、植被恢复、岸线自然化等工程。”庄平提出,栖息地保护需要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水下声学监测、环境DNA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构建“天—空—地—水”一体化监测网络。实时监控和精准评估栖息地状况,对非法侵扰、水质异常等威胁实现快速预警和响应。
“栖息地保护不仅要有技术赋能,还要有严格执法与社会共治相融合来保障。”庄平建议,强化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生态环境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对破坏重要栖息地的行为“零容忍”。鼓励社区参与共管共护等方式,将栖息地保护与民生改善相结合,变“要我保护”为“我要保护”,构建治理新格局。
“栖息地修复的终极目标,不仅是某个物种数量的增长,更是长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全面提升。”庄平还建议物种保护要与系统健康相融合。他认为,保护长江江豚、中华鲟等旗舰物种栖息地,具有显著的“伞护效应”。这些物种的关键栖息地通常是生态功能独特和生境脆弱敏感区域,保护它们就是保护流域的生态系统健康。
“《名录》的发布,恰逢其时地为从‘全面禁渔’到‘生境修复’提供了精准落点和核心抓手。”庄平说,展望下一个5年乃至更远的未来,需要坚持系统观念,以法治为基、共治为擎、科技为翼,持续推进栖息地的保护与修复,筑牢长江生态安全的根基,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绿色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