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惠民惠企政策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价工作。本次事前绩效评价范围为2025年底到期需重新修订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等系列惠民惠企政策。
为做好本次事前绩效评价工作,福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针对具体项目细化工作责任,积极推动事前绩效评价工作严格开展。市农业农村局在事前评价过程中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团队,对相关业务处(站)所修订出台的措施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以及财政支出有效性等方面,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估,进一步提升了事前绩效评价质量。
今年,通过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农业支农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意识,为后续相关惠民惠企政策调整及专项资金设立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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