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为二 贯彻农业政策服务产业需求
大豆是1993年大商所正式营业时推出的首批期货品种之一。2001年,为了加强对不同种类大豆的管理,国家出台了相关农业政策。大商所秉承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对大豆期货合约进行了拆分。2002年,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了大豆期货合约的修改方案,同意大商所于当年3月15日上市以非转基因大豆为标的的黄大豆1号期货以及后续择机推出以油用大豆为主的黄大豆2号期货。
2004年,面对国际大豆价格的快速下跌,众多压榨企业遭受了巨大损失,产业急需风险管理工具来控制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同年12月,黄大豆2号期货在业界的热切期待中上市,与1993年上市的豆粕期货和2006年上市的豆油期货一道,为中国大豆压榨产业构建了全产业链风险管理工具体系。此后,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开展基差贸易和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来锁定压榨利润。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我国大豆压榨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已经显著增强,行业总体套保比例提升至40%,大豆进口“量增价跌”下行业受到的冲击远小于2004年。自此,在大豆系列期货的保驾护航下,整个产业在市场的波动起伏中未再出现大规模亏损。如今,国内外大型粮油企业和超过90%的国内大豆加工厂均深度参与黄大豆2号等大豆系列期货进行风险管理。
久久为功 黄大豆2号焕发新颜
黄大豆2号期货上市后,我国进口大豆市场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据悉,2004年我国大豆年度进口量约2018万吨,至2016年已大幅上升至8391万吨,规模增长超过4倍。数量增加的同时,我国进口大豆来源格局也发生较大变化,巴西已超过美国成为主要进口来源国。这期间,我国压榨大豆的对外依存度已达85%,进口大豆已成为主要压榨原料。
其间,大商所与相关部门一道,推动调整优化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经过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大商所近3年的调研论证,2016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实施《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规范》,从国家战略的角度出发,在符合现货监管要求的条件下为进口大豆参与期货交割提供了便利。大商所还于2017年5月对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月份、交割质量标准、交割制度、交割区域、风控制度等方面作出调整,以进一步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情况,降低市场参与者交易成本。
2022年8月,黄大豆2号期权与黄大豆1号、豆油期权同步在大商所挂牌上市,为大豆产业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套保策略选择。
据统计,2018年至2024年,黄大豆2号期货的日均成交量增至9.41万手。特别是去年1月至11月,日均成交达到15.84万手,同比增长37.02%;日均持仓13.9万手,同比增长63.53%。黄大豆2号期权自2022年8月8日上市至去年11月,已平稳运行561个交易日,日均成交4.64万手,日均持仓2.87万手,期权市场功能发挥持续深化。
对外开放 更好传播全球主销区声音
2022年12月,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一同作为境内特定品种引入境外交易者,首次实现全品种链条对外开放。
对外开放后,全球的大豆产业企业能够直接参与中国大豆期货市场,据统计,目前已有来自英国、瑞士、新加坡等30个国家和地区的超过150家境外客户参与了大豆系列品种的交易,其中包括国际粮商嘉吉、路易达孚、翱兰等境外大型产业企业。
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约三分之二的进口量来自南美。“现在大约有30%的南美农民会通过观察大商所黄大豆2号等品种的价格涨跌来考量中国的需求增减等市场变动情况,并相应调增或调减销售报价,这说明大连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在持续提升”,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说。同时,越来越多的国际粮商境外子公司开始主动使用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来锁定采购成本和压榨利润,更好管理南美大豆国际贸易中的市场风险。
在国内大豆压榨企业看来,境外交易者的进入丰富了黄大豆2号期货市场的参与者结构,增加了市场深度,使得国内产业客户能够提升套保效果,更有利于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规避价格风险。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持续打造更加透明、高效和稳定的大豆期货市场,继续争取进口大豆参与实物交割的支持政策,优化完善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规则,进一步促进黄大豆2号期货和期权功能发挥,不断提升我国大豆价格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国家粮油安全和农业强国建设。(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邵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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