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8日,内蒙古包头市各旗县区的土地确权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2014年自治区确定的试点旗
土右旗:包头市土右旗被确定为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旗推进试点旗。共涉及9个乡镇、管委会,行政村288个(村庄合并前),农户76000万户,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62.14万亩。我市对试点旗按照确权准备、清查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开展了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共确权入库279个行政村,实测面积157.30万亩,全旗共确认承包方70953户,确认家庭承包耕地面积140.78万亩。于2018年2月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数据库建设已全部完成,具备农业农村部的汇交条件,正等待自治区汇交通知。土地经营权证书4月中旬开始颁发,6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2016年自治区确定的整县推进的旗县区
1、达茂旗: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09万亩,共5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38个村委,承包户17900户,已完成实测面积108.9万亩,摸底调查农户数16737户,一轮公示94.68万亩,二轮公示90.20万亩。
2、固阳县:国土二调耕地面积284.00万亩,共8个镇(园区、街道办事处)、72个村委,承包户51900户,已完成实测面积242.55万亩,摸底调查农户数42271户,一轮公示231.74万亩,二轮公示153.54万亩。
3、石拐区:国土二调耕地面积6.30万亩,共4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17个行政村,承包户6000户,已完成实测面积6.15万亩,摸底调查农户数5662户,一轮公示4.40万亩,二轮公示1.22万亩。
(三)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
1、九原区:国土二调耕地面积40.16万亩,共8个镇(园区、街道办事处)、50个村委,承包户20700户,航拍工作已完成,已完成实测面积30.94万亩,摸底调查农户数12200户,一轮公示9.43万亩。
2、东河区: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4.90万亩,共2个镇、49个行政村,承包户25306户,摸底调查农户数25306户,完成实测面积14.90万亩。
3、昆都仑区:国土二调耕地面积4.50万亩,共3个镇(园区、街道办事处)、24个村委,承包户15000户,航拍工作已完成,已完成实测面积2.68万亩,摸底调查农户数2258户,一轮公示1.39万亩,二轮公示0.26万亩。
4、稀土高新区: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40万亩,共3个镇、9个行政村,承包户820户,已完成实测面积0.76万亩,摸底调查农户数410户,一轮公示0.76万亩。
5、青山区:国土二调耕地面积4.88万亩,共2个镇(园区、街道办事处)、21个行政村,承包户2877户,已完成实测面积0.55万亩,摸底调查农户数2100户。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确权工作任务量大。全市确权工作整体进度顺利,但工作目标相比还存在差距。目前,土地测量工作虽已完成九成,按照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的目标要求,在1个多月的时间内,后续还有公示确认、签订合同、建立登记簿、核发证书、建立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档案整理、总结验收等大量工作要做,任务繁重,时间紧迫。
二是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工作推进。全市测量面积总体完成量较为可观,但剩余的未完成部分,矛盾纠纷多、情况复杂、测绘难度大,尤其是市五区(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开发区)及石拐区的个别村由于征占地、人地矛盾突出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纠纷较多,情况复杂,调解处理难度大,土地确权工作推进困难。
三是是村民外出影响确权工作。确权工作有多个环节需要农牧民参与,由于农村外出打工人员比较多、信息联络不畅、确权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信息收集、签字确认等工作,影响确权工作进度。
四是确权程序不够规范。业务环节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个别乡镇确权工作程序不严谨,基础数据收集不全,信息错误,档案整理不同步,确权方案内容可操作性不强,外业测量四至有误,调查信息信息不准,数据库建设跟进速度缓慢等,影响确权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五是资金拨付慢,影响工作进度。国家、自治区土地确权工作补助资金已拨付到各旗县区,各旗县区财政没有按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到作业单位,影响了土地确权工作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快推进工作进度。要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土地确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督促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土地确权“百日攻坚”行动的倡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排出土地确权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完成土地确权工作时间节点,按嘎查村、组制定工作进度计划,挂图作战,重点抓好权属调查、测量指界、公示确认、签订合同、建立登记簿、数据入库等关键环节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土地确权工作任务。
二要强化档案规范管理。督促各旗县区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的同时,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研、利用工作,做到同步进行,严格保密。
三要加快资金的拨付。督促各旗县区要及时将土地确权经费拨下去,绝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土地确权后续工作和工作进度。
四要加快数据库建设。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试行)》的要求,全面收集各环节的数据,严格把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库数据真实准确,分期分批向农业部数据库进行数据库成果汇交,做好数据的查验及数据库建设工作,提升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要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加大对旗县区的督查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问题,主动查找不足,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工作落实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要及时通报;对工作存在走过场、工作质量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及时纠正,确保土地确权工作质量符合国家、自治区要求,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得到农牧民群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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