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近期,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集中组织开展兽药生产、经营全链条执法检查,同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与用药指导,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在兽药生产环节,执法人员深入生产车间、成品库等关键场所,重点核查企业资质、生产记录及出厂检验报告,严格对照《兽药管理条例》排查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生产标准、标签说明书标注不实信息等问题,防止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同时,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严厉遏制将兽用抗菌药伪装成饲料产品生产销售的违法苗头。
针对兽药经营环节,执法人员以门店巡查为抓手,重点检查禁用、停用药物销售,兽用处方药管理及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使用情况,严厉查处以“非药品”“饲料添加剂”等名义销售假兽药等违规行为,杜绝违法产品的流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出入库信息未及时上传追溯系统等问题,均责令当场整改,并移送区级农业执法机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执法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同步开展“送法到店、指导到户”活动:一方面向经营者宣讲《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政策法规,并发放宣传材料;另一方面指导养殖户规范用药,强调“禁用药物绝不触碰”“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等要求,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刚柔并济提升从业者守法意识。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兽药监管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延伸,助力行业从“数量优先”向“质量优先”转型升级。(津滨网记者 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