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业农村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持续领跑全国,全省美丽先行区整县建成比例达60%,和美乡村覆盖率达90%以上。到2030年,农业农村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美丽乡村、美丽经济和美好生活更高水平有机融合。
构建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增强绿色发展新质动能、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基础……《意见》提出多项重点任务。
一、构建绿色发展产业体系
1、巩固提升特色优势产业
实施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行全程机械化等综合措施,推广绿色增产技术。推广畜牧业绿色生态养殖等八大发展模式,鼓励适度规模养殖。实施“土特产富”全链发展优质优价工程,培育优质米、茶叶、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链群。
到2027年,绿色食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分别新增1000个、100个以上,100亿元以上的“土特产富”产业链新增5条。
2、发展壮大新兴资源产业
积极发展以秸秆、畜禽粪污为重点的农业副产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开发可降解材料、新型板材、生物有机肥等高附加值产品。培优扶强“链主型”企业。组织实施有机肥、沼气等资源利用产业清洁化安全化生产提升行动。
到2027年,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4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95%以上,建成亿元以上的农业资源利用全产业链30条以上,总产值突破50亿元。
3、做深做精乡村美丽经济
大力培育“生态+农业+文化+旅游”的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公园”“乡村画廊”等承载美丽经济的特色平台,鼓励农户发展彰显生态价值的“庭院经济”。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筛选提升一批以美丽经济为引擎的重点村组团片区。深入实施“千名乡村CEO培养计划”,吸引“农创客”等青年人才返乡投身美丽经济建设。实施乡村消费季行动,组织开展“百县千园”游乡村等特色活动。
到2027年,建设“农业公园”50个,迭代发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00条以上,休闲农业产值达550亿元。
二、增强绿色发展新质动能
1、推行绿色生产方式
纵深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稳步推动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机械除草替代化学除草等。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及水产健康养殖行动。完善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X”服务功能。
到2027年,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统防统治覆盖率、绿色防控覆盖率分别达到44%、52%、62%。
2、加强绿色科技创新
加强高产多抗、绿色生态、节本增效的优质新品种选育。加快绿色种养技术、绿色投入品、农业生态修复等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出题、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绿色技术攻关。强化绿色技术示范应用,每年遴选发布一批绿色导向的农业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
到2027年,每年实施绿色相关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50个以上,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00个以上。
3、发展智慧农业
推进全国智慧农业引领区建设,构建“智能+装备+设施”的智慧农业发展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植物工厂、畜禽立体化设施养殖、循环水生态养殖等高效模式。迭代升级“浙农优品”,强化数据归集、共享互通和分析预警。
到2027年,建成数字农业工厂1000家、未来农场100家,建设提升农业设施大棚5万亩以上,浙产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4、推广生态循环模式
加强产业整体规划布局,推动农牧渔多主体、跨区域联动对接。打造“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县域大循环”三级生态循环体系,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稻鸭共生”“鸡菜共生”“茶园养羊”“蔬菜+”“林菇共育”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推进生态低碳农场建设。
到2027年,省级生态低碳农场达到1200个,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保持在100万亩以上、全省生态消纳地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
三、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基础
1、加强农业生态修复
以环杭州湾地区为重点,持续开展生态沟渠系统和农田退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淡水池塘高标准改造和养殖尾水科学治理。规范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推广使用耗能低、污染轻、安全性能高的农机。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到2027年,生态沟渠系统达900条、农田退水“零直排”区达45万亩以上,规模以上池塘及工厂化养殖等其他封闭式淡水养殖尾水处理全覆盖,累计淘汰老旧农机8000台。
2、加强美丽田园建设
协同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促进“小田变大田”。支持改造提升设施大棚、畜禽和水产养殖等管理用房。加强农业废弃物科学处置,依托农村垃圾回收体系统筹处理废旧地膜,巩固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专收专贮”体系。
到2027年,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稳定在91%以上。
3、加强耕地资源保护
加强耕地管理,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提升耕地地力,深化土壤健康行动。加强酸化耕地和盐碱耕地综合治理。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到2027年,耕地平均质量等级达到3.6以上。
4、开展生态低碳乡村建设
倡导“光盘行动”、购买以竹代塑产品等绿色生活方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两网融合”,推广实行“两定四分”等模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积极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到2027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8%以上、回收率72%以上。
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健全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加强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完善八大流域禁渔制度。严控外来物种入侵和检疫性风险,完善监测预警体系。
到2027年,建成种质资源库(场、区、圃)100个以上,累计增殖放流淡水水生动物30亿单位以上。
四、深化绿色发展制度改革
1、完善生态品牌增值机制
推进绿色食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农业绿色科技、文化、技术国际交流合作,拓展生态品牌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绿色优质农产品,做大“浙农优产百县千品”产销对接平台。
2、完善生态赋能兴村富民机制
优先发展山区海岛县绿色经济,引导山区海岛县根据资源禀赋、传统特色和民意基础,打造绿色产业共富载体,聚焦优质农产品,扩大美丽经济引流效应,打造一批“共富工坊”“共富市集”,推动农民在家门口创业就业。实施山区县畜牧业富民增收行动,打造“浙江土猪”等系列地域畜禽品牌,健全联农带农利益机制。
3、完善多元协同投入机制
谋划落实乡村生态产业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千项万亿”“两重”“两新”等重大项目清单。深化融资对接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和绿色债券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探索“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资模式和“使用者付费+财政补贴”运营模式。
4、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完善绿色政策补贴,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补贴政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和政策性保险联动机制。探索农业碳汇实现路径,稳步推进农产品碳标签发布和碳足迹追溯,探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