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 )、渔业厅(局、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有关要求,为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实现种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我部制定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C 0410-2026),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联系电话:010-59192918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6 年 3 月 4 日
附件下载: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