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对设施农业用地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排,摸清是否有新增“大棚房”问题,排查已整改“大棚房”有无反弹。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设施农业用地59个,涉及农业主体59个(含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场),面积259.46亩,未发现“大棚房”问题,无“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2)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制定《什邡市“非粮化”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什邡市2023年“非粮化”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补贴方案》,根据种植园地实际情况,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今年已落实补贴资金50万元,为整改措施落地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已完成优化改造636.43亩,完成率100.23%。(3)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逐村逐户、实事求是、全面摸排,分类制定复耕措施,针对没有意愿复耕的农户,引导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经营撂荒耕地。2022 年全市33.65亩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总已全面复耕复种,农户承包撂荒耕地稳定实现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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