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湖市深化农村“三权”改革,充分盘活激发农村房、地、钱等资产资源要素活力,释放农民增收潜力,实现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长期性。
一是创新服务,增加土地流转收益。支持农户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通过综合评定竞标主体、“亩均论英雄”等机制,建立村集体、承包方、经营方三方利益平衡机制。同时,结合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业态,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农户除获得土地流转租金外,部分还享有“二次分配金+老年人补助金”等多重收入,真正实现与土地效益增长同步。2024年底,全市土地委托流转率83%,农户二次分配金额达501万元。
二是村企合作,增加闲置农房收益。支持农户委托村集体盘活闲置农房,在城乡结合部打造成片的职工公寓、精品民宿等“新乡邻”公寓,有效解决周边企业员工住房难、村集体出租房管理难等问题,同步实现企业职工安居、农民有效增收、村社管理有序。全市共有9个村参与打造“新乡邻”公寓,2024年底,村集体累计获得收益93.9万元,参与农户获得租金收益25.4万元。
三是全域整合,增加资源盘活收益。实施乡村“阳光共富”工程,鼓励镇街道、村集体、企业在符合条件的公共区域、农户屋顶安装光伏发电,通过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的形式,将传统用电成本转化为经营收入,带动企业、集体、农户三方增收。如曹桥街道率先实施“阳光共富”项目,在辖区内107户低收入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农户除获得“阳光收益”外,每年还可享受街道1200元的补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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